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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他那修信經
新聞來源于:辦公室 發表于:2013-5-25 8:24:03 瀏覽6663次 1. 凡人欲得救,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遠沉淪。
3. 大公教會信仰即:我等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4. 其位不紊,其體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圣靈亦一位。
6. 然而父、子、圣靈同一神性,同一榮耀,亦同一永恒之尊嚴。
7. 父如何,子如何,圣靈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靈亦不受造。
9. 父無限,子無限,圣靈亦無限。
10.父永恒,子永恒,圣靈亦永恒。
11.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無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無限者。
13.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靈亦全能。
14.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靈亦是神。
16.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靈亦是主。
18.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認三位均為神,均為主。
20.依大公教會,我等亦不得謂神有三,主有三。
21.父非由誰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子獨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為受生。
23.圣靈由于父與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為發出。
24.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靈,非三圣靈。
25.且此三位無分先后,無別尊卑。
26.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由是如前所言,我等當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28.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體之神。
29.再者,為求得永恒救贖,彼亦必篤信我等之主耶穌基督成為人身。
30.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認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穌基督,為神,又為人。
31.其為神,與圣父同體,受生于諸世界之先;其為人,與其母同體,誕生于此世界。
32.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靈,血肉之身。
33.依其為神,與父同等;依其為人,少遜于父。
34.彼雖為神,亦為人,然非為二,乃為一基督。
35.彼為一,非由于變神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進入于神。
36.合為一,非由于二性相混,乃由位格為一。
37.如靈與身成為一人,神與人成為一基督。
38.彼為救我等而受難,降至陰間,第三日從死復活。
39.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將來必從彼處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41.彼降臨時,萬人必具身體復活;
42.并供認所行之事。
43.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惡者必入永火。
44.此乃大公教會信仰,人除非篤實相信,必不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