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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捍衛圣經真理,堅決抵制異端邪教
新聞來源于:辦公室 發表于:2013-3-27 16:47:26 瀏覽11853次 何為邪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罰邪教活動的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用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迷惑、蒙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中國幾個常見的邪教、異端、極端近十年間,曾被《天風》或中港報章公開報道指為異端、邪教的組織超過二十多個,包括靈靈教、東方閃電、門徒會、凡物公用派、拉結教、使徒信心會、呼喊派、重生派(又稱生命會、哭派、懊悔派、全范圍教會、中國本土教會)、三班仆人派、永生善道(又名四方福音派)、冷水教、宇宙教會、交勇布道團、山西末日教派、廣西鹿寨方舟事件、吉林及河南集體升天事件等等。
異端邪教的社會特征
權威的領導人
對領袖及所屬群體的絕對效忠
神秘而嚴密的內部組織
排他主義
對教友作思想的管制和操縱
反社會的行為模式
受迫害的意識
獨斷的自我聲稱
嚴格的紀律
強制的服務及傳教活動
邪教的危害
殘害生命,侵犯人權
騙取錢財,精神控制
破壞生產,擾亂社會
侵蝕政權,踐踏法律
異端東方閃電的猖狂(已被政府宣布為邪教組織,同時也是世界公認的邪教):
“東方閃電”,可謂是在中國教會有史以來最邪惡,最具有欺騙力的一個屬撒旦的邪教。這完全是一只披著羊皮的狼;是一個打著基督教的旗號,謬解且妄論圣經,抵擋神,攻擊耶穌基督,破壞圣徒家庭,毀壞圣徒生命——企圖嫁禍基督教會,進而毀滅基督教會的恐怖組織;他們是基督教會和全社會人民的公敵。因為他們種種的罪行,1991年該組織被我國政府宣布為非法邪教組織。
三、異端東方閃電傳播方式
計劃性的手段
手段一:先通過他們派出的人找到有關系的信徒,來討論信仰的問題,當宣傳者說服不了你的時候,他就說,我知道的不多,馬上邀請你,說到更高層的人那里去,當時就有預先安排的人在恭候。
手段二:他們囑咐派出的人,在不太熟悉的信徒面前要裝成百分之百的虔誠,讓信徒對他們產生好感,騙取信徒的信任,以達到他們的目的。
手段三:他們派出的人要在信徒生活中,要流露出十分的人情味,給予同情,有時也會給信徒少許的愛心,以達到他們“花小本取大利”的目的。
預謀性的迷惑
迷惑一:先向信徒講些平時信徒很少留意到的經文,(他們會察顏觀色),看到信徒有些困惑不解,他們就斷章取義地曲解圣經,以達到對他們要信徒對圣經產生懷疑。(他們說圣經是人寫的,有錯誤。過時了,不要再讀圣經,要去讀他們啟示得來“所謂”的圣經)。
迷惑二:他們告訴信徒基督已經降臨了,降臨在中國的一個地方現在就是國度時代,他們說時代不同了,基督也不同了,所以現在基督是女的,稱為“女基督”。還為女基督宣傳,如果效忠女基督,你就什么好處都有。還謠言說:到某一天錢會成蟲,要信徒現在為女基督完全奉獻(以達到他們斂財的目的)。
迷惑三:要信徒也動員家里的人,支持他們的活動,若家人有反對,就說是敵基督,要與家人劃清界限,視家人如魔鬼,帶上家里的財物,離開家庭,追隨女基督。
迷惑四:東方閃電有時也會到教會邀請有服侍的弟兄或姐妹說,有信徒生病了或被鬼附了,去幫禱告(這生病鬼附都是假裝的,女的生病了就叫弟兄去,男的生病了就叫姐妹去,到禱告時他們會叫其余的人回避,以達到他們騙色的目的。他們說:人性的弱點,勝不過財、錢、色。)
策劃性的暴力
暴力一:被騙到他們的里面(這是以去聽道的名義)后,手機要上交,與家人、教會、信徒斷絕聯絡,名曰:是全封閉的聚會,被騙者稍微警覺,就被隔離獨自一人,說些恐嚇的話,所謂“精神暴力”。
暴力二:如有反抗者,當眾凌辱,以示眾人,叫眾人心服口服,不再反抗,所謂心理暴力。
暴力三:還不服折磨的人,就以體罰,有的被打傷,有的被割鼻子,有的毀了生殖器官。(注:福清有一男一女曾經跳樓逃生,摔斷了腿,被東方閃電的人發現,以追殺,逃生者借路人的手機報了110,才得以保全生命。)
暴力四:東方閃電對那些曾經有利可圖,后來無利用價值的人,會婉言地告訴他們說,要怎樣效忠女基督而背十字架,是從虐待自己的方式,要這樣的人禁食40天,讓他們餓死,說是為女基督殉道。
四、根據東方閃電的經典看其異端內容:
1、[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圣經所記的都是有限的那些東西,……四福音一共還沒有一百章,什么咒詛無花果樹,彼得三次不認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無非就是記載這些東西,人就把這些當寶貝了,而且還與今天對號了。”(《閃電》346頁)
2、[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摩西寫圣經很晚,他能知道天上的神是怎么說的嗎?神創造時到底如何作的,他根本就不知道”(《閃電》399頁)。
3、[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相信圣經,就是謠言”(《閃電》417、419頁)。
4、[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所以我們別研究圣經,別搞圣經了”(《閃電》368頁)。
5、[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持守圣經觀念的人是圣經的階級敵人”(《閃電》246頁)。
6、[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真心與相信圣經的人是圣經的看家奴……是經文的走狗”(《發聲》28、30頁)。
7、[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不管以往圣經對人的幫助有多少但到現在圣經成了神最新工作的攔阻,……圣經成了人心目中的偶像,也成了人頭腦中的迷”(《顯現》799頁)。
8、[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你從圣經里并不能找著耶和華的心意”(《顯現》812頁)。
9、[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這書《圣經》的作者不是神而是人”(《顯現》814頁)。
10、[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但這些書仍是過時的書,仍是舊約時代的書,他們這些書再好也只能適用一個時期,并不能存到永遠……再好也是過時了……就新約‘生命之言’即‘使徒書信’、‘四福音’拿到今天都成了歷史書籍成了老黃歷……還不是都過時嗎?還不都是無價值嗎?”(《顯現》815頁)。
11、[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保羅的書信并不是‘天書’,并不是神圣的,并不是圣靈的出口發表,只是保羅對教會的一個發表……并不能與耶穌的說話或是約翰看見的大異象相比”(《顯現》1105頁)。
12、[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在他的話里頭,就不可能避免參雜一些人的經歷……同樣,猶大書、彼得書信、約翰書信,你們也就會有正確的評價了,你們再也不能將這些書信都看為天書,而且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顯現》1106頁)。
13、[根據他們所寫書籍提到]“查考圣經的人是拒圣靈”,“人沒有資格查經,人不能展開那書,更無資格解釋圣經”(《閃電》367頁)。
以上從他們的書籍摘抄看出他們對圣經嚴重的扭曲,我們知道《圣經》是絕對權威且毫無錯誤的:
圣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3:16)
圣經是圣靈借著人寫的(彼后1:20-21)。因圣靈能知道神的事。(林前2:10)
圣經能激發信徒靈性。(羅15:4,彼后3:1)
圣經不可強解,否則自取沉淪。(彼后3:16)
圣經不可增減。(啟22:18-19;申4:2;12:32;箴30:6)
圣經永不可廢去。(太24:35;詩119:89)
圣經的話是靈是生命。(約6:63)
圣經是生命之糧(太4:4)
圣經是道路上的亮光。(詩119:105,130)
圣經乃醫全體的良藥。(箴4:20-24)
圣經乃真理的標準。(賽8:20)
圣經是屬靈的兵器(太4:4,7,10;路1:37;來4:12)
圣經當常常查考(約5:39;徒17:11;賽34:16)
圣經勝過高貴的純潔金銀(詩19:9-10,119:72)
五、對異端的防范措施
對于不認識的外來“傳道人”,絕不可輕易的讓其上講臺,除非有教會負責同工的介紹或薦信。
對“碰巧”問路、打聽來的,不輕易給他們介紹本教會的聚會地點,及肢體姓名地址。
對“不速之客”勿顯糊涂熱心,不擅自輕易接待,不隨便與他“交通”,不接受小恩小惠。
一旦發現言辭、觀點、宣傳是異端,當立即拒絕,義正辭嚴,不顧情面(包括親屬),寧可得罪人,不可得罪主,要把他們趕出去。不能接待,不問安,不給路費,免得在他們的惡行上有份(約二1:10-11若有人到你們那里,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清楚他們是異端的人之后,不論他是誰介紹來的(甚至是教會領袖本人),也照樣趕走不予接待。
對趕不走者,應采取有效強制措施,不被他們的“可憐樣”欺騙,也不因他們的“流淚禱告”而心軟,對異端要拿出“獅子”的面孔。加強激發真理的查考栽培,使教會信徒都具備全面、純正、穩固的真理根基。
圣經真理: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里。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 ——太24:24~26
“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于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于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于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約一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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